招聘1人1个岗位
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是由利辛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发起设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已初步构建新型煤电能源建材、经营城市、综合社会事务、卫生医疗、教育等板块。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相关要求,加快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负责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规范实施招聘工作。
(二)坚持“择优录用,人岗适配”的原则,根据岗位需求,择优录用企业财务管理人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城投集团财务负责人1名。岗位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财务工作计划,负责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税务申报、资金管理等工作;
2.组织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做好制度宣贯,监督制度落实,确保财务流程的规范和高效;
3.组织企业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编制财务预算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
4.负责税务管理及统筹,制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目标的税务管理方案;
5.配合接受税务、审计以及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
6.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1月3日(含)以后出生;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专业要求:本科专业为会计学(120203K)、财务管理(120204)、审计学(120207)、工商管理(120101K);研究生专业为02经济学门类、12管理学门类;
7.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CPA(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
8.具有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
9.具有五年以上(含)财会或审计等相关工作经验;
报考人员被聘用后,在城投集团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曾参加过非法上访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5年10月24日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和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公示公告栏》上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将在上述两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投递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填写《2025年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财务负责人报名表》(见附件),并将简历、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及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lxctdqrs@163.com,压缩包和标题请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相关证书、证明材料:(1)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学信网学籍、学历认证报告;(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职称资格证书;(6)工作年限证明。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至2025年11月7日17: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后,招聘工作人员将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提供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资格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初审,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方式反馈至报名人员邮箱。审核通过人员的笔试准考证通过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并电话告知,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予以关注。
3.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经县人社与国资部门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开考。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时间共120分钟,满分为120分,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政、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国情、省情及计算机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为各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2025年11月15日上午8:30-10:30(如因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禁止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公布: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公示公告》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通知。
(五)资格复审
按照报考岗位1:5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最后一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按规定时间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工作证明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相关证书、证明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2.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与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3.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爱岗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设定最低分数线6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6.具体面试安排,如因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七)确定初选人员
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计算公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成绩和初选人员名单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公示公告》公布。
(八)体检和政审
对初选人员先进行体检,后进行政审考察。
体检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政治考察材料,具体如下: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2.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个人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3.现实表现材料(由最后一次参加工作的单位提供),内容必须包括:
(1)有无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情况;
(2)有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情况。
政治考察主要强调应聘人员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不合格:
1.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初选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提供介绍信的,可前往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楼综合部(421室)领取。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公示公告》上公示。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提供市场化有一定竞争力的薪酬水平,薪资面议。
七、相关事宜
(一)建立人才储备库。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根据招聘《公告》规定按招聘计划办理入职。其他参加面试(须达到65分以上)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人才储备库,有效期为1年(自公示期结束起),有效期满后,储备库人员资格将自动失效。
(二)人才储备库使用。因工作需要增、补该专业人员的,经集团公司会议研究后报国资部门,按照人才储备库中所属岗位的总成绩排名依次增、补(须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
(三)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四)本次招聘统一组织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五)为保证及时收到招聘环节的相关通知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查看,并根据要求确认回复。同时,请保持注册的手机、邮箱等联系方式的畅通。
(六)咨询电话:0558-8902356(城投集团)
考务咨询:0558-8812151(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8809913(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七)公告查询网址:
利辛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xin.gov.cn)通知公告栏。
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ahlxct.cn/)公示公告栏。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利辛县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