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聘考试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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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8人8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0/13 -2025/10/21 24:00

  根据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不经笔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计划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拟聘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
专业技术

(正高)

2025174 1 外科学 研究生 博士 50周岁以下 泌尿外科岗位,须具有本专业正高职称,三甲医院工作经历10年及以上,特别优秀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专业技术

(正高)

2025175 1 药理学 研究生 博士 45周岁以下 药学部岗位,须具有本专业正高职称,三甲医院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
专业技术

(副高)

2025176 1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研究生 博士 45周岁以下 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科岗位,须具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三级及以上专科医院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
专业技术

(副高)

2025177 1 临床医学 研究生 博士 45周岁以下 普外科岗位,须具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三甲医院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
专业技术

(副高)

2025178 1 内科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50周岁以下 重症医学科岗位,须具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三甲医院工作经历10年及以上
专业技术

(中级)

2025179 1 临床医学 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以下 眼科岗位,须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
专业技术

(初级)

2025180 1 外科学 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以下 神经外科岗位,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专业技术

(初级)

2025181 1 临床医学 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以下 整形美容烧伤科岗位,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留学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相关政策要求。人才引进岗位表中的“50周岁以下”为“1974年10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用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24时。


  2.报名方式


  应聘者报名时请将《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的word版及签字扫描pdf版,并附身份证、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发送至ahs2yhr@126.com。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初审


  2025年10月23日12:00时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第二人民医院将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初审结果(初审未通过人员将以邮件方式通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签字确认);(2)有效居民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海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4)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面试


  设立1个考官组,考官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工作设想与发展潜力,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技术水平、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为确保应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数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术水平、科研及教学能力、工作实绩、岗位技能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第二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和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对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作纪律


  人才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人才招聘工作公正规范、公平有序进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认真落实《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在人才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执行保密、回避制度,省第二人民医院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人才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为准,由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4272693(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551-62998025(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551-64286067(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纪委办公室)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