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4人18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进优秀教师资源,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区域性教育强县,现将2025年临泉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科学用编原则;
(二)对等安置原则;
(三)人岗相适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引进岗位学科计划
2025年临泉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54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4名、初中教师15名、幼儿园教师35名。具体岗位见《临泉县2025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县外在编在岗普通高中、初中、幼儿园教师,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申报者现有编制类型须与申请岗位编制类型一致;
(三)男教师为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为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部属高校免费师范生,市级及以上名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2020年以来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需提供证书、文件或公示网址),出生日期男教师延长至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延长至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中学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与申请岗位要求相符的教师资格。报考高中岗位需要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需要具有初中或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岗位需要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六)近三年具有与申请岗位相符的学段学科任教经历;
(七)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诫勉未满规定期限;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5)有关政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其他原因不予引进(调入)的。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调入临泉县的教师,请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截止报名日期前送至临泉县教育局南楼三楼视频会议室(电梯口对面)。每位教师限报一个岗位。
(1)《临泉县2025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申请表》(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材料;
(5)近三年任教经历证明(附件3,验印盖章);
(6)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无违规违纪行为证明(附件4)。
3.申请岗位规则。高中教师选择中学岗位,初中、幼儿园教师选择相对应的初中、幼儿园岗位。
原编制关系在城区的,可自愿选择到临泉县城区或乡镇设岗学校(城区或乡镇只能选择一个);原编制关系在乡镇的,选择临泉县乡镇设岗学校。
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部属高校免费师范生,县级及以上名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020以来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需提供证书、文件或公示网址),音乐、美术、幼儿教师、信息技术学科基本功评比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原编制关系在农村学校的,可自愿选择到临泉县城区或乡镇设岗学校(城区或乡镇只能选择一个)。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
(二)组织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工作,采用无学生上课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为保证引进教师质量,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果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同一岗位引进计划数和申请调入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如有并列且超出引进学科计划数的,依次以职称、学历、教龄高者优先。
(三)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一次性带齐聘用(录用)文件、《临泉县2025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审批备案表》(附件5,一式四份)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完整材料则视为弃权。根据同一岗位引进计划数和申请调入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如有并列且超出引进学科计划数的,依次以职称、学历、教龄高者优先。资格复审结果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身体健康等方面。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申请调入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
(五)选岗
1.人员确定。根据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选岗人员。
2.选岗办法。同岗位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最后一名成绩如有并列,依次以职称、学历、教龄高者优先。
3.调配办法。对乡镇岗位出现缺额的,从同学段学科原申请城区岗位未被确定为选岗对象的申请调入人员中进行调配(仅调配一次)。
选岗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六)办理调动手续
选岗结果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选岗学校报到,学校对拟引进教师的身心状况及教育教学水平进行初步评估(原则上一周内),评估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入编手续;评估不合格的不予引进。
五、政策待遇
凡引进临泉县的教师享受与县内同学校、同学段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县外教师引进全过程。申请调入人员提供的学历、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所有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与引进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调入人员自负。
(二)申请调入人员应及时关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教师引进相关公告,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不主动关注公告或通信不畅等造成的后果,由申请调入人员自负。
(三)本次县外引进的教师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三年内县内不得流动。
七、本公告由中共临泉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3963317
监督电话:0558-396177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