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1人3个岗位
为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构建多途径教师补充机制,根据《来安县木兰七里幼儿园等4所小区配套园民办公实施方案》要求,经县政府同意,我县2025年面向来安县木兰七里幼儿园、来安县木兰泗阳幼儿园、汊河镇黄牌幼儿园、汊河镇南京湾社区幼儿园定向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11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5年度来安县定向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工作小组,具体指导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全程参与,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面向来安县木兰七里幼儿园、来安县木兰泗阳幼儿园、汊河镇黄牌幼儿园、汊河镇南京湾社区幼儿园符合条件教师定向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11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7月3日起在来安县政府网站(https://www.laian.gov.cn/)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岗位职责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计划表。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截至2025年6月30日须仍在报考岗位所面向的幼儿园任教且满1年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
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
出结论的人员;
(四)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现场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7日上午8:00至11: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来安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550-5611563。
2.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出具的在本单位任教年限证明、近一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均需各幼儿园盖章,经办人审核签字,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2)在县政府网站下载填写《2025年度来安县定向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岗位计划数和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由县教体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10日上午8:30—11:30到来安县教育体育局二楼216室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一)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来安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专业测试的形式和内容。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三)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试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县教体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参照此法)。
八、体检考察
来安县教体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来安县政府网站公示5天。
十、编外教师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与来安县教育体育局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手续。
2.编外教师被正式聘用后,用人单位负责工作岗位安排、继续教育、年度考核、评选表彰等日常工作管理。对于不服从单位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用人单位报来安县教育体育局后履行辞退手续。
3.编外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或被辞退的,来安县教体局须报来安县财政局备案。
十一、编外教师待遇
1.本次招聘编外教师为非编制内岗位,编外教师综合收入约6.2万元/年,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工资。其中,基本工资实行按月发放;绩效奖励工资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实行按年度考核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用人单位制定。
2.编外教师在合同期内按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企业职工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基本工资中扣缴。
3.编外教师合同期内评先评优、继续教育、业务进修和在编教师同等对待。
十二、补充说明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来安县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来安县政府网站。因所填电话有误或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任何环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及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能聘用的。
(四)本公告由来安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来安县教体局:0550-5611566
监督电话:来安县纪委监委:0550-561233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