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7人4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根据县属国有企业发展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8家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57名工作人员(企业简介见附件1),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2025年度宿松县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2)。本公告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宿松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网(https://www.suso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3651?type=4&action=list)、宿松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https://www.suso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3661?type=4&action=list)发布;此后有关招聘信息将陆续在宿松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网发布。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员岗位表中“应届毕业生”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2024届、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5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94年6月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5年6月30日止。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验。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规定或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或者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百获标准化考试网(http://116.205.140.12:8080/bhexam/indexnew.jsp)。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5日8:00至6月1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登录报名网站后,点击右侧“考试报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点击“填写报名表”,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6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13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2)开考比例及相关事项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于2025年6月16日在宿松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网上公布。请各位报考者及时登录宿松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网查询自己所报考岗位是否取消,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原报考者,可在2025年6月17日17:3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适当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加分。加分同类的以最高层次的为准,同类不累计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每名报考人员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上述人员于6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宿松县孚玉镇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一楼会议室携带相关证书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或综合应用能力(A类)。
按《公共科目》得分的30%、《专业科目》的70%合成计算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得分×30%+《专业科目》得分×70%,在统计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有关岗位加分事项详见附件2备注栏。
3.笔试时间:2025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
其中:8:30—9:30 《公共科目》
9:30—11:30《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宿松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设置单科成绩40分、笔试总成绩5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负责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在宿松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网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入围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前述确定入围人选的办法处理。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须另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1.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由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2.报考要求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及分值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分值为100分。已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应聘者的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日内公布。
(五)成绩合成
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实际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两名及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工作经历长者优先。若报考者各项成绩及工作经历时间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要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档案材料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证件材料。考察过程中要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结果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县财政局(国资委)报县政府备案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网、宿松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上公示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在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入围人选的办法处理。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3.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订立书面合同,首次聘用合同设定期限5年。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职位要求的,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薪酬福利待遇按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五、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共同配合。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兹元公司0556-7870216,153 9556 6756徐女士
龙腾公司0556-7848518,157 5566 2957杨女士
宜松公司0556-7828509,173 1853 4200高女士
松银公司0556-7917666,199 5560 0293陈女士
金松公司0556-7828283,193 5561 0352张先生
松兹自来水公司0556-7816556,150 5568 0808祝女士
云湖检测公司0556-7823806,139 5655 3099蒋女士
壹方保安公司0556-7817668,138 6605 2588钱先生
监督电话:县财政局(国资委)0556-7814097
咨询及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