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2人11个岗位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将部分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合同制)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
(二)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四)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报名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分数≧425);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岗位和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6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肥西县杭埠河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口安徽省儿童医院总院E区709室组织人事部。
报名所需材料:
1.安徽省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考生只能报名一个岗位,需本人亲笔签字);
2.安徽省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妇幼保健院)自主招聘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需本人亲笔签字);
2.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4.执业证、资格证、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复印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6.单位工作证明(加盖医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和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7.其他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发表论文、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复印件,SCI论文均需提供论文检索报告和论文全文;
8.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无论招聘工作进行到哪个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含心理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形式结合各岗位特点和报名人数确定,笔试、面试时间另行在官网通知。
1.笔试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超过3:1的,需要进行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业务知识。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参加笔试的应聘人需缴纳笔试费45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将作为面试的参考依据(说明:根据医院会议要求,本年度前期已发布的招聘公告中尚未进行面试岗位的考生均需参加心理测试)。
面试设立考官组7人或9人,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设最低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3.成绩合成
应聘人综合成绩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凡经复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情况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具有国家公务员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聘用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进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公示
根据应聘人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徽省儿童医院网站公示7天。
(六)紧缺岗位递补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拟录取人员放弃录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紧缺岗位(需报会议研究同意),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公示。
(六)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未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或入职时无法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或有关证明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3296011;63296012。
监督电话:0551-63296025;63296026。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