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西藏医院·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3月1日
引进人数:4名
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妇幼保健、儿童医疗、妇产医疗三位一体的专科医院,也是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三部委联合批复的“第四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作为输出医院全面支持医院发展建设。
医院实行“一院两区”,本院区设置总床位650张,其中儿科350张,妇产科300张。设置职能科室7个,临床业务科室24个,是全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培训基地,全区产前筛查培训中心,全区妇幼健康实践技能培训中心、全区出生缺陷筛查中心和全区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地等。新院区距离本院区1.5km,预计2026年完工,将建成全区高水平的妇幼医疗、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研究型临床医学中心。
根据医院人才工作的重要规划,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健康西藏建设,推动实现医院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区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拟引进4名急需紧缺人才,详见附件。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具备服务西藏、奉献西藏的精神,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原则上为应届毕业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卫生医学类中急需紧缺专业(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核定为准)并长期从事与本专业相关工作的人员,可放宽至往届5年以内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在西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辞职辞退、违约行为人员;
7、已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聘(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
8、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三、引进程序
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材料(附件3),打包备注“急需紧缺+姓名”,发送至医院指定邮箱。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91-662903215029109371
邮箱:hr_feyy@163.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填报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或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对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人选在所报名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名单位报告。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医院通知引进人员报到,签订在藏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引进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员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2026年引进计划。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给予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政策待遇
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一)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
(二)享受职工薪酬,年休假、休假包干经费、“五险一金”、医院绩效、通讯补助、伙食补贴、取暖费等;
(三)已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均予以承认,并根据岗位需求优先聘任;
(四)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发放个人补助;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住房。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试资格的,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引进资格;
(二)本次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医院或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引进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应当回避;
(三)医院在引才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请报名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