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不断满足农牧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补充和优化我县乡村医生队伍,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拟公开招聘一批乡村医生,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与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3名村医(塔荣镇村医1名、普松乡村医2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2)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自觉服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4.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5.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知晓藏汉双语,有医学相关专业基础的人员优先考虑;
6.其父母或其他长辈是村医,跟随学习两年以上,或者获得医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优先考虑;
7.尼木县县籍人员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触犯法律法规,正在立案侦查的,刑满释放、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5年的;
3.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
4.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5.具有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4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塔荣镇卫生院、普松乡卫生院。
3.报名方式: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材料:
(1)填写《尼木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医师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没有忽略此项);
(5)近期二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2张;
(二)考试
1.本次自主招聘,无笔试,考试采取面试+体检方式。
2.体检:通过面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尼木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尼木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聘用人员政审表》(见附件1),并自行前往所在辖区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
乡镇卫生院将招聘人员信息及面试成绩报县卫健委,经卫健委主要领导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期限为7个自然日。
2.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拟聘用人员填写《西藏自治区村医准入审批表》,与村卫生室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尼木县村医岗位聘用合同》,报县卫健委财务科备案。
五、录用后待遇
1.招聘人员一律为尼木县医共体内部合同制用工,非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2.薪酬待遇参照现行尼木县村医工资及待遇标准(基础工资2300元+绩效500元)+基本药物补贴+公共卫生绩效。
3.审核备案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基础工资的80%。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1-6172392
联系人员:何先生18889007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