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4人51个岗位
为加强市级机关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和数量
汉中市2025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共54名。其中,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46名,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
1.公开遴选公务员
(1)汉中市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汉中市县(区)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3)汉中市市级机关和中省机关设在本市各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范围和有关规定的也可报名。
2.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汉中市县(区)级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岗职员或专业技术岗人员。本市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中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公务员、本市县(区)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也可参加事业单位选聘,聘用后不再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身份,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2)汉中市市级机关和中省机关设在本市各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范围和有关规定的也可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后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者须现任与职位要求范围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7.年龄条件符合《汉中市2025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要求;
8.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公务员主管部门或遴选(选聘)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镇(街)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年龄、政治面貌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1月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1月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1月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1月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服务年限、现任职务职级、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资质资格证书等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公开遴选(选聘)报名条件中的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公务员到村(社区)任职(挂职)经历按其所在机关的工作经历计算,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单位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者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村(社区)、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报考者用于报名的学位,应当是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职位专业名称和类别划分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以及专业硕士专业或新开设专业,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会商遴选机关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
5.报考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聘)全过程,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对于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条件不符而丧失遴选(选聘)资格的,将终止其遴选(选聘)程序,不再将其确定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任用人选。
四、公开遴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10月29日,市委组织部在天汉先锋网站、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遴选(选聘)公告。后续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考试相关事宜均在天汉先锋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8:00至11月12日17:00。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下载公告附件2《汉中市2025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在网上报名前办结组织推荐手续。步骤如下:
(1)本次公开遴选(选聘)采取网上注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不设现场报名。报名平台设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报考者点击“2025年汉中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链接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考者务必牢记。
(2)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选报职位;
(3)报考者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
(4)报考者上传《报名推荐表》扫描件(须办结组织推荐手续)。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期间实时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11月10日8:00至11月12日19:00。
3.报名确认。报名时段内,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者可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报考职位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报考者将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4.开考比例。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低于2: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报考已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但不得改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改报由市委组织部电话告知报考者,改报只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科目依据公开遴选(选聘)岗位类型分别设置,具体如下:综合岗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有加试要求的职位还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文秘岗参加文秘写作能力考试,有加试要求的职位还须参加业务材料写作考试。
1.笔试类型及科目
(1)综合岗。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8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对国情、省情、市情的掌握程度,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文处理及写作能力等。②加试“专业科目”: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职位相关业务知识。
(2)文秘岗。①文秘写作能力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8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文字材料写作水平、公文处理、逻辑思维和总结提炼能力等。②加试“业务材料写作”: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8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公文写作能力等。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将另行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天汉先锋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数1:3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缺考或单科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等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2.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留存);
②《报名推荐表》(留存原件);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④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留存复印件,需由组织人社部门加盖公章);
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电子报告》(留存);
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留存原件,根据职位需要提供);
⑧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⑨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留存原件,根据职位需要提供)。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天汉先锋网站对外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全程摄像录音。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计算综合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1.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1=公共基础知识(文秘写作能力)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2=(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3=(文秘写作能力+业务材料写作)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2.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按照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实行差额考察,本次考试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职位计划数+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少于等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有1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排名末位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本考场(在同一场次,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大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中,进入考察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或“本考场(在同一场次,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考生的平均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一般于3个工作日内,在天汉先锋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七)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选聘)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考察中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单位。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结束后,各遴选(选聘)机关从考察结论合格人员中按遴选(选聘)名额数量等额研究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可从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九)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任用人员,市委组织部在天汉先锋网站对拟任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环节及之后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聘用)的,印发试用文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汉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对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遴选(选聘)工作秩序等违规违纪情形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4.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遴选单位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组织者无关。
咨询电话:0916-2639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