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防教育工作,提升军事理论课教学质量,构建高素质、专业化的军事理论教学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教学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内军事理论课授课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授课教师原则上从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中选聘,优先考虑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学生党务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选聘岗位为校内军事理论课授课教师,计划选聘15名,主要承担我校25级本科生军事理论课程的教学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国防法规、军事思想、军事科技、信息化战争等课程内容的讲授。本次选聘的教师将列入广西财经学院军事理论课授课教师库。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师德高尚,无任何违法违纪及学术不端记录。
(三)专业背景:具备军事学、历史学、政治学、法学、国际关系、教育学等与军事理论相关的专业背景,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熟悉《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军事理论领域的前沿动态和教学方法;有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经验或相关课程教学经历者优先。
(四)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课堂驾驭能力,能够结合学生特点和社会热点设计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五)职业素养:热爱军事理论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积极参与课程建设、教学研讨等集体活动,服从学校教学安排,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自愿报名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军事理论课授课教师聘任审批表》(附件1)、《广西财经学院军事理论课授课教师聘任信息表》(附件2),报教师所在部门(学院)审批同意。
(二)资格审核。学校武装部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
(三)聘用。根据军事理论课授课教师的应聘条件,结合聘任人员所在单位的意见,遴选建立授课教师库,并在教师库内选聘授课教师,批准聘任。
五、材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纸质版材料:《广西财经学院军事理论课授课教师聘任审批表》(附件1)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相思湖校区行政楼108办公室。
(三)电子版材料:《广西财经学院军事理论课授课教师聘任审批表》(附件1)、《广西财经学院军事理论课授课教师聘任信息表》(附件2),文件夹以“授课教师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gxcjxybwc@163.com。
(四)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及补充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虚报学历学位、专业背景、教学科研经历等相关信息。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联系人:姜峭帆 联系方式:0771-38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