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人1个岗位
为全面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基金安全,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良好新局面。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文山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等相关规定,上一届麻栗坡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期已满,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重新选聘15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报名、踊跃参与,共同监管医疗保障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申请人根据医保部门发布的选聘信息,自愿报名并提出书面申请,医保部门根据申请人的专业特长、政治素养等情况审核选聘。
(二)特邀聘任。医疗保障部门协调人大、政协、人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老干、新闻媒体、定点医药机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荐代表、工作人员担任特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
(三)直接聘用。与麻栗坡县医疗保障部门有业务合作的保险公司医保审核人员,经合作保险公司推荐,直接聘为医保社会监督员。
二、聘任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并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听党指挥、务从安排、为民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能够履行监督员职责。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原则上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聘任时年龄不超过65岁。
(五)为人处事公道正派,品行良好,无受刑事处罚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工作职责
(一)积极主动宣传医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医保部门开展的与基金安全相关的工作情况。
(二)对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保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医保部门反映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医保服务协议条款和涉及医保基金安全的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四)根据县医疗保障部门安排部署,积极参加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活动及相关宣传、培训及研讨等活动。
(五)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县医疗保障局反馈。
四、聘任期限
社会监督员一经聘用,由县医疗保障局颁发聘书及社会监督员证,并对外公布。聘期三年,期满后视履职情况续聘或另聘。聘期内义务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不享受和领取任何报酬。
申请人可选择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9日(周末、节假日除外),8:00—11:30,14:30—17:30;网络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9日24:00。
(一)现场报名。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至麻栗坡县医疗保障局综合股办公室填写《麻栗坡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办理报名手续(地址:政务楼19楼1902室)。
(二)网络报名。申请人自行下载附件《麻栗坡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填写后发送至麻栗坡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电子邮箱(mlpxylbzjjjjg@163.com)。
麻栗坡县医疗保障局对报名表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和筛选,根据申请人的综合素养、专业及从业经验、年龄结构、作风道德等情况择优选聘,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到期未续聘的则自然解聘。
联系电话:0876-306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