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17: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有意向的应聘人员请将完整填写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其他电子材料一起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shmfxcjyzx@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专业名称。应聘人员还需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PDF扫描件):
1、本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2寸白底,大小300KB以下)。
2、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遗失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2)外省市人员还需提交上海市居住证。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职称和其他职业资格证书:提供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专业技术职称和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涉及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2、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疑,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无提醒义务。
3、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