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决定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管理九级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人员1名。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湖州市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作风正派,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聘用后即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1
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17日止。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需填写《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附电子版),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盖章同意后,到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现场报名。
2
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对《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结束后,由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一般不低于2:1。
3
组织考试
报名人员大于10人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报名人员少于或等于10人的情况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笔试、面试的合格分均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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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入围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或不考察不合格、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不同意等被取消录用资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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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湖州人才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及咨询电话(工作日):0572—2118090。联系地址:湖州市高凤路55号。2.个人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
填表说明
1.此表由本人逐栏如实准确填写,没有内容的填写“无”。
2.“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等,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1992.05”。
3.熟悉专业和有何经历根据本人实际填写。
4.“职务层次(职级)”这里填写本人目前对应的职务或职级,如八级职员、九级职员等。
5.“联系电话”栏填写本人的手机电话,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6.“简历”栏从进入高中学习开始填起,须填写清楚×年×月至×年×月在何单位工作(学习)及任何职务。
7.本人所获奖励填写区县委、政府联合表彰或者市级以上单个部门表彰的荣誉。
8.“年度考核结果是否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栏,根据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填写“是”或“否”(不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的情况)。
9.“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意见”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10.此表用A4纸双面打印,请不要改变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