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聘考试
陆川县大桥镇卫生院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陆川县大桥镇卫生院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陆川县大桥镇卫生院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5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9/11 -2025/9/17

根据玉林市卫生健康委、陆川县卫生健康局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医务人员的义务,遵守医疗卫生的纪律,自愿遵守本院的规章制度。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工作积极主动、有集体意识及奉献精神,能适应经常加班的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入职3个月内,经考核,所在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水平须符合上岗条件。入职2年内必须通过国家资格考试获得相应专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6.首个合同签订期限为2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名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提及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7日。


2.报名地点:陆川县大桥镇卫生院综合楼四楼医院办公室。


3.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应聘者于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1:30,14:00-17:00)将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明纸质材料(详见应聘材料要求)递交到陆川县大桥镇卫生院综合楼四楼医院办公室。联系人:李桂彬、吕建清,联系电话:0775-7112795。


(二)应聘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介绍个人情况,内容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籍贯和出生地、婚育情况、身高体重、家庭住址、学历与学位、毕业学校及专业、学习经历、实习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获奖情况、获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情况、联系电话、兴趣爱好等。


2、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其他反映本人专业能力或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蓄意作假、伪造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者,将被取消资格,我院保留对因此给我院带来的损失追究的权利。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考试内容按照事业单位入编考试标准进行,分为基础理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五)笔试及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局党委审批同意后,由陆川县大桥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待遇福利


参照本院编外人员同等岗位工资待遇。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笔试、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缺额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缺额(仅递补一次):1、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的;3、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陆川县大桥镇卫生院所有。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