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3个岗位
为满足我中心业务发展和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现对外公开招聘2名中医医师、2名内科医师、1名超声医师,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中医医师2名
内科医师2名
超声医师1名
注:具体岗位、条件等详情见《永宁县望远区域医疗卫生中心2025年第二期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行业作风和职业操守,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岗位分配;
6.符合《永宁县望远区域医疗卫生中心2025年第二期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资格和资质等相应要求;
7.报名前未就职永宁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4.普通高校在读未毕业或住院医师规培期未满和未结业人员;
5.报名前未辞去永宁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
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者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四、招聘形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需准备《永宁县望远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招聘登记表》(附件2)、张贴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同时携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递交至永宁县望远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望远分院5楼办公室(地址:永宁县望远镇望通东路82号)。
2.线上报名。应聘者如无法现场报名,请按以上要求准备好资料并制作成电子版,投递至报名邮箱:wywsy_bgs@163.com,邮件主题:姓名+专业。
3.报名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9月15日(星期一),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4.报名地点。永宁县望远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望远分院5楼办公室(地址:永宁县望远镇望通东路82号)。
五、资格审核
1.由永宁县望远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办公室审查应聘人员资质。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永宁县望远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微信宣传号(永宁县望远镇卫生院宣传号)同笔试公告同时发布。
3.对于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聘者须提供本人住培合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
4.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六、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
1.笔试:参加笔试人员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聘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按照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七、健康体检
体检须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费用自理。
八、公示及试用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宣传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者(自接到录用通知5日内)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可在参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2.一经录用人员,按照《永宁县望远区域医疗卫生中心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合格人员,薪资待遇按照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具体笔试、面试、体检的时间方式及要求,由永宁县望远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按照招聘要求制定并发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查询。
2.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中心宣传号(永宁县望远镇卫生院宣传号)公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3.应聘人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5.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宁县望远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欢迎投递
联系电话:0951-4068112。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上级主管部门(永宁县卫生健康局)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