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人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五人社发〔2025〕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河湖管理,建设专业化河湖巡查管护队伍,我局决定招聘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于河湖管护工作,望乡镇政府能积极组织村级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名。现将有关招聘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年满16-60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历不限,热爱水利事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对清洁家园、美化家园、净化水质、保护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有强烈的认同感;愿意履行河湖专管员义务,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熟悉本辖区内地形、水环境、水功能等情况。了解和掌握所报名岗位的河湖管护知识、排污口、生态等有关基本情况,认真学习和掌握河长制工作管理等有关业务知识,能将巡河(湖)情况条理清晰地向市农水局汇报,具有编制巡河(湖)方案和准确填写巡查河湖日志的能力。
3.乡村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指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下同):
(1)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农村低保家庭、农村零就业家庭,下同);
(2)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3)完全失地农民;
(4)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4.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经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5.招聘范围:通什镇、南圣镇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有吸毒或吸毒经历的。
5.考试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二、岗位设置
(一)本次公开招聘河湖专管员7名,报名人数应多于聘用人数,原则上采取就近就地原则进行招聘,由市农水局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岗位分配。
(二)岗位职责
负责所管河湖的日常巡查与信息报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和调处涉水纠纷,引导公众有序地参与河湖管护,宣传有关河湖管理法律法规等文件及保护河湖相关知识。
1、巡查范围:责任范围内的天然河渠、沟渠河道及其两岸(外堤脚)外延30米范围内区域,水库、山塘的管理保护区域。
2、巡查内容:
(1)巡查河长湖长公示牌、饮用水源地警示牌等标志牌是否存在人为破坏、老化、变形、褪色、缺失等问题;
(2)巡查水体是否存在发黑、发黄、发绿、发白、发臭等异常情况;
(3)巡查各入河湖(溪)排污(水、涝、洪)口排放废水颜色、气味、流体杂质等是否异常;
(4)巡查是否存在向水体排放、养殖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农村)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行为;
(5)巡查江河、湖泊、渠道、山塘、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是否存在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垃圾和其他污染物行为;
(6)巡查河道和渠道沿线、湖泊周边(湖泊、山塘)、畜禽养殖场等是否存在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垃圾渗滤液和其他废弃物现象;
(7)巡查河道和渠道及两侧、湖泊周边(湖泊、山塘)是否存在乱采滥挖、违章搭建、围垦河湖、围河造地、填湖造地、非法养殖等影响行洪的行为;
(8)巡查是否存在侵占、毁坏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等工程设施的行为;巡查是否存在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
(9)巡查水工程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滥挖等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活动;
(10)巡查问题整改情况,应密切注视河道的安全情况,劝导、制止违法行为和不安全行为,引导公众有序地参与河湖管护;
(11)及其他影响水环境安全的问题,并报送至市农水局;
(12)完成上级河长、市农水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资待遇及经费保障
(一)河湖管护员食宿自理。
(二)工资标准1850元/人/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方式: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到村委会领取并填写提交《五指山市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和《就业困难人员证明》,由村委会进行统一收集统计。
3.现场报名地点:所在河段的村委会。
4.具体详细事宜联系方式:86629183,联系人:李女士。
(三)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五指山市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4)本人不能前来报名,可委托他人代报,需提供委托书签名并按指印,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资格审查与公示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此次招聘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申请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招聘由村委会进行初步审核和推荐,报乡镇政府进行审查确定名单报我局进行最后资格审核确定,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认定。
报名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1-3个工作日内公示于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和村镇两级公示栏。
(五)聘用方式
聘用人员将由市农水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至各河湖区域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未通过考核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指山市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