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3个岗位
按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第六师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3人。招录人员为合同制,不具备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身份。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第六师检察机关2025年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符合岗位年龄要求;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5.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招录程序
招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1日10:00-8月25日20:00。
2.报名方式及审核: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将个人资料发送至邮箱:3440506866@qq.com),采取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3.报考者须上传的初审资料:
(1)报名表电子版(含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本本人户口页及户主页扫描件(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本页面)
(4)毕业证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
报名人将以上所有扫描件统一用“姓名+证件名称”的方式编辑文件名(例如:张三的报名表、张三的身份证扫描件)。
4.资格初审: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25年9月1日16:00—19:00到第六师检察分院400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6.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0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以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等基础性知识为主。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列明的地址为准)。
2.面试
(1)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为3:1。考试需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前30分钟前到达指定地点。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能力、自我认知、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入围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人员按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3.考察由第六师检察机关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岗位安排,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微信公众号“兵团六师检察”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人选。
2.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师市财政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及带薪休假等权利。
五、监督
本次招录接受社会监督,并由第六师检察分院驻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均在“兵团六师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公众号信息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培训。
本公告由第六师检察分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4-5719722
监督电话:0994-571956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