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12人156个岗位
越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开考试聘用村卫生室村医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考试聘用村卫生室工作人员2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该公告在越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yx.gov.cn/]上发布):
一、考试聘用名额及方式
1.本次考试聘用村卫生室村医212名。
2.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占70%,面试占30%。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户籍不限,乡村医生年龄要求不超过60周岁(196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资格审查贯穿考核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核或拟聘用资格。
4.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非在编在职人员。
5.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7月31日。其中,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博士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且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6.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及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6.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现役军人。
9.曾被县卫健局、乡镇党委政府或乡镇卫生院辞退的村医。
三、报名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和缴费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5日-27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早上8:30-11:5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越西县卫生健康局基层股(三楼311室)。
3.考试科目:《卫生基础知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4.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四、报名所需材料
凡是参加本次乡村医生考试聘用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中等或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学历还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越西县乡村医生考试报名表》一份参加报名。同底板2寸免冠近期白底照2张。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时间、地点
1.2025年7月30日—31日在越西县卫生健康局基层股(三楼311室)领取准考证(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早上8:30-11:50,下午2:30-5:30),未按时领取准考证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时间:2023年8月1日,考试地点和时间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结果公示
考试结果在越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http://www.scyx.gov.cn/]。
七、面试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审查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高于或等于参考人员平均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所有笔试成绩低于参考人员平均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加分条件
1.属地优先原则。按照扎得下根、基本了解村情民情的工作思路,实行本村、村乡优先原则。即本村人员在综合得分加5分,本乡镇人员综合得分加2分(以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为依据,按照实际居住地情况进行加分)。
2.持证优先原则。持有乡村医生资格证综合得分加2分,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证综合得分加3分,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加综合得分6分(以持证等次为依据,进行对应加分)。
3.能力优先原则。2023年度、2024年度考核优秀乡村医生综合得分,每年加1.5分(由属地乡镇卫生院提供加分依据)。
4.以老带新原则。近三年在村医岗位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年满50周岁的乡村医生综合得分加5分(197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
以上加分条件均要带原件及复印件,最高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含10分)。
九、聘用
县卫生健康局结合岗位数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服务期间如不能有效履行工作职责,不服从工作安排,将对其进行解聘处理。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十一、工作职责
按照《越西县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履行职责。
十二、待遇
村医生补助:按照不低于20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
十三、本公告不尽事宜由越西县卫生健康局乡村医生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杨老师、付老师 0834-852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