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1人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集团”)是由盐城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市属国有一档企业。因集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银宝集团本部及所属二三级公司拟招聘30个岗位共41人(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征信;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素养,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廉洁从业,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
4.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无与履职相关的不良记录;
5.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面向2025届及已取得毕业证尚在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申请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原单位党纪、政务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3.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个人征信系统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或涉及竞业限制情形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规定不适合担任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盐城市国资委和银宝集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要求及工作程序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未经过现场报名直接发送电子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7月14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12号楼银宝集团4楼前台。
4.应聘人员应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录用或任职资格。报名资料包括:①应聘人员登录银宝集团官网(http://www.jsybjt.com)下载并填写《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②个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毕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岗位相应的职称或技能证书;③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可随报名表打印)、应聘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以上报名资料电子档在规定时间内以“应聘岗位序号+姓名+手机号”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ybjtzzb@163.com。
5.报名结束后由银宝集团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材料、报考资格、是否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等进行审查。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将另行通知考核具体事项,不符合应聘要求的不作单独通知。
6.此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对于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适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核减岗位招聘数量至满足开考比例。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材料提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1次)。
(三)考核测评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设置,分为以下两种考核方式(各岗位对应考核方式见附件)。
1.“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各设60分合格线。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笔试合格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按实际达合格线人数)。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考核成绩的50%。
2.“面试+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两次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设60分合格线。从达到第一次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第二次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按实际达合格线人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第二次面试成绩进行排名,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录用人员。
3.比例内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形时,追加一轮面试,加面成绩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仅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
(四)体检、公示、聘用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由集团党委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银宝集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如因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不予递补。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用人单位薪酬制度执行,“五险一金”按规定缴纳。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执行人事回避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国资委、集团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6661279(市国资委人教处)、0515-89891729(银宝集团纪委)。
本公告由银宝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5-8989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