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2个岗位
永康市机关幼儿园是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幼儿保育、教育工作。根据机关幼教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将我中心下属机关幼儿园2025年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3人;劳动合同制财会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曾获县市级教坛新苗及以上荣誉或在优质课、基本功大赛评比中获奖的专任教师年龄放宽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要求:劳动合同制教师专业不限,要求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劳动合同制财会要求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或财务会计教育专业,具备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执业资格。
3.其他要求:
(1)以上证书均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且报名时仍处于有效期内(2025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2)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近三年内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查处的人员;其他经认定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薪资待遇
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平均薪资待遇由财政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1.5倍保障。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8:30起至2025年7月9日17:00止,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报名者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并认真填写,请于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发送到电子邮箱21804991@qq.com。报名者需同步下载“钉钉”app,用钉钉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组织。
(扫码加入组织)
3.资格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允许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得入围面试。
经资格初审,若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该岗位将按比例核减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核相关材料: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到期的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名表填写的内容,资格复审为线下现场审核(一般放在笔试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审核不通过。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分别占25%和75%。财会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要求: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
笔试合格分:设置笔试合格分,根据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计算出的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用计划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不合格者不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用“试讲+结构性问题+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占面试总分的60%,结构性问答占面试总分的10%、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30%。财会岗位面试内容为结构性问题,满分100分。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5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费用自理。
2.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教师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试讲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3.体检根据幼儿园教师相关体检要求,同时参照当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体检办法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参照当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考察办法执行。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经档案审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拟聘用的2025届毕业生至2025年7月31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3.所有聘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市机关幼儿园安排。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应聘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2.所有报考人员在聘用前保持电话号码不变,以保证信息通畅。
3.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用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0579-8710171513806770613(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