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0人1个岗位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等关于开展202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5〕10号)文件精神,2025年海盐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5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从事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海盐户籍考生,通过填报普通类提前志愿录取,体检合格,并与海盐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二、招生(招聘)计划
海盐县2025年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分别委托6所医学院校承担,招生数量共20名(本科层次)。
2025年海盐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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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层次 |
承办院校及代码 |
招聘人数 |
选考科目 |
最低投档成绩 |
临床医学 (本科) |
嘉兴大学 (0217) |
4 |
物理且化学,两门均需选考 |
不低于一段线 |
杭州师范大学(0020) |
4 |
物理且化学,两门均需选考 |
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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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 (本科) |
浙江中医药大学(0312) |
2 |
化学 |
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
温州医科大学 仁济学院(0299) |
2 |
物理且化学,两门均需选考 |
不低于一段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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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学 (本科) |
温州医科大学(0209) |
2 |
物理且化学,两门均需选考 |
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
杭州医学院(0036) |
2 |
物理且化学,两门均需选考 |
不低于一段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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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学(本科) |
杭州医学院(0036) |
2 |
物理且化学,两门均需选考 |
不低于一段线 |
精神医学(本科) |
杭州医学院(0036) |
2 |
物理且化学,两门均需选考 |
不低于一段线 |
三、招录与招聘
我县202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实行招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预报名
凡意向就读本科层次定向培养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高考成绩单,于6月27日到县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地址:武原街道枣园西路368号,县教育局八楼825会议室)预报名(最终均以网上填报志愿为准)
(二)填报志愿
1、填报时间: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于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填报志愿(具体时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为准)
2、志愿批次:普通类提前批
3、填报要求: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三)体检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各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按照往年招生流程,今年体检时间暂定为7月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弱或色盲考生请勿报考。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海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海盐人事人才网”上公示3天。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局协商县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内到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在已与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中按照招生政策投档、录取,被录取者由录取学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普通类正常录取。
(七)备案
录取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备案。
四、费用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本科生每人4.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执行。
五、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我县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统一分配的原则,调配到镇街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服务期在取得执业资格后不得少于六年,服务期限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具体事项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定向培养生若毕业后不回海盐县工作或不服从分配及不满服务年限的,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2025年及以后新入学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医康复学和针灸推拿学专业定向培养生可在应届毕业当年报考浙江省内医学类高校全科医学领域全日制临床专硕或按规定参加全科专业住培,完成硕士研究生教育或住培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
六、其他事项
本次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工作开始后,各环节时间较紧,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外出,并保持联系通畅。
招生(招聘)工作由海盐县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公告未尽事宜由海盐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86865106;
县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86027060,86020190。
监督电话:86168302
查询网站:
海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haiyan.gov.cn/);
海盐人事人才网(https://hy.zjhr.com/)
热忱欢迎我县有志于从事基层卫生事业的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教育局
2025年6月16日
信息来源: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