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3人46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成华区教育系统拟赴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高校公开招聘123名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系统49所学校共计划赴高校公开招聘123名教师,其中:四川省成都列五中学等37所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都市成华区锦韵幼儿园等12所幼儿园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各单位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5年毕业的国家“公费师范生”;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2025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2024年、2025年毕业且经认证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的毕业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之间)。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成都市2024“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2024年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出具的报考证明(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材料,含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等。
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2025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出生日期在1994年1月1日及之后(博士研究生出生日期在1992年1月1日及之后)。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正编人员(含试用期)。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5年9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在读的高校毕业生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场次的招聘岗位不同,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应聘岗位,各专场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第一场:北京师范大学专场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9:00—12:00。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远望楼宾馆(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57号B座)。
北京师范大学咨询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英东学术会堂(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第二场:陕西师范大学专场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9:00—15:00。
现场报名地点:西安吉源国际酒店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555号)。
陕西师范大学咨询地点:陕西师大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东广场。
以上专场招聘结束后还有岗位空缺,我区将视情况继续前往其他高校开展专场招聘,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成都市2024“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报考证明(就业推荐表或现实表现情况证明)、教师资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等)和个人自荐材料。
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个人自荐材料,国(境)外留学生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交验原件,收取《报名表》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收取的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学科岗位及要求报名。招聘单位在报名现场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人员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进行《职业行为风险测验》(第三方测评机构发送)。招聘单位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和无学生试讲相结合。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体检。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教学思想、教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情绪稳定性、职业沟通与合作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
3.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无法合并的,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须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递补。
进入体检的考生在5个工作日内到国内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按要求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寄交招聘单位,待毕业后由招聘单位验证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体检报告等)且合格后,再进入考察等后续程序。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公开招聘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1.在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含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2025年国内高校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人员,取消其拟聘资格,已签订的协议自行失效,因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拟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拟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将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
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515235
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4328468
咨询电话:028—84313286 028—8437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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