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遂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人员管理办法》(遂人社发〔2018〕2号)文件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考编外人员共2名(检验辅助和办公室文秘人员各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
1.检验辅助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
2.办公室文秘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秘书学相关专业。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以及综合协调能力,具有3年及以上党政机关或大型国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开招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综合行政部(遂宁市物流港远成路20号六楼601室)。
4.报名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填写《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考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一份,报名表在报名点领取。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考条件,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核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过程,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考编外人员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由笔试(满分100分)和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组成,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
2.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12:00,14:00-17:30),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到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综合行政部领取准考证(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须提供委托书代领),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3.面试
面试由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组织,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按拟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单人评分最高分较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工作由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综合行政部统一组织实施。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研究、批准和备案
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根据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编外人员,并在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scjgj.suining.gov.cn/)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经公示无异议,报主任办公会审议后,将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考核聘用
补充编外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放弃入职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由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进行,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680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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