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全资国有企业,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岗位要求 |
测绘外业数据采集员 |
01 |
2 |
1:3 |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2. 测绘类专业; 3. 吃苦耐劳,适应长期户外作业,适合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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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4日至2006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4.“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限张家港市户籍(或在张家港有住房)。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具备岗位简介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4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公司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8日,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名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等。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提交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格式。
(3)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文件名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发送到报名邮箱:924133424@qq.com,过期不予受理。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公司负责对所有报名者的资料保密。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须本人携带材料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笔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笔试资格,被取消笔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原件退回。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成绩计算。按照笔试50%和面试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
5.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笔试、面试环节均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逾期未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考察(政审)前向招聘部门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公示与录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2.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结束后,2024年7月31日前如有相同岗位空缺的,公司将直接从合格分数线以上但未录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录。
六、咨询说明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12-35003842、0512-5632831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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