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
为扎实做好兵团医院医疗队伍人才建设,稳步提升我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我院核心竞争力,经兵团卫健委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全职引进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兵团医院成立于1954年10月,目前已发展成为兵团设在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应急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8.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00张,开放床位901张,现有医院员工1170人。医院是新疆医科大学、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塔里木大学医学院的教学医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培基地,有16个专业基地。承担着兵团、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担负着兵团及全疆疑难危重疾病的诊治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和兵团民兵应急救护任务。
医院现有16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重点专科,3个国家级医学中心,9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省级医学中心,10个省级质量控制中心,6个兵团(省级)培训基地。自2005年至今,共有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眼科医院等17家医院对口支援兵团医院,先后派出援疆专家共计180人,涉及近30个专业。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政治品格优秀,职业操守良好,身体健康,为人正派;
4.长期从事临床、公共卫生、医技、预防、药学、中医、康复、护理、科研一线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成绩突出;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引进岗位范围、数量及岗位要求
四、待遇保障
(一)医学领军人才
给予100万元科研资助和一次性生活补助。
(二)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给予每人30万元科研资助和一次性生活补助。
(三)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
给予每人10万元科研资助和一次性生活补助。
以上三类岗位科研资助金最高可提取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原则上一次性发放,作为政府奖金、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支持经费在一个支持周期内(三年),可跨年度结转使用。
(四)医院首席专家
1.给予一次性人才补助金(安家费)100万元(按12个月按月平均发放);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3.提供购房补贴100万元等。
(五)医院领军专家
1.给予一次性人才补助金(安家费)80万元(分12个月按月平均发放);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3.提供购房补贴50万元等。
(六)医院博士人才
A类博士:1.给予一次性人才补助金(安家费)80万元(分12个月按月平均发放);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3.提供购房补贴50万元;4.博士津贴每月5000元。
B类博士:1.给予一次性人才补助金(安家费)60万元(分12个月按月平均发放);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3.提供购房补贴40万元,第一,二年各发放10%,第三,四年各发放20%,第五年发放40%;4.博士津贴每月5000元。
C类博士:1.给予一次性人才补助金(安家费)40万元(分12个月按月平均发放);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3.提供购房补贴30万元;4.博士津贴每月5000元。
(一)、(二)、(三)类岗位如符合其他三类岗位要求,可同时享受相关待遇。
五、引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应聘人员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二)报名,相关佐证材料及附件打包发送至邮箱btyyrsk8564@163.com。
报名时间:2024年全年有效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附件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体检
按照面试人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
兵团医院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兵团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监督
兵团医院纪检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7580591
七、其他
本《公告》由兵团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兵团医院人力资源部电话:0991-7580565
长按识别二维码可打开对应附件
附件一:兵团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附件二:兵团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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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fenbi.com/s/00e4c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