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1人8个岗位
石家庄市东部医疗中心——藁城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现有职工908人,开设床位746张,医院年门诊量60万人次,年住院3.8万人次。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区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医院通过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构建新体系、引领新趋势、提升新效能、激活新动力、建设新文化,加快了高质量发展的步伐,五大中心建设成绩显著,精细化管理成效突出。特别是与北京等权威医院建立了长期技术协作关系,逐步形成了明显的专科优势。
心内科、重症医学科、骨科、麻醉科、新生儿科、老年病等7个科室被确定为石家庄市临床重点专科培育单位,中医脾胃病科被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确定为河北省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临床重点建设单位。
我院是河北省首批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河北省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基地、河北中医学院“扁鹊计划”师承教育基地;同时也是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人民医专等多所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
近年来,医院先后被授予“河北省卫生系统先进单位”、“河北省健康促进医院优秀单位”、“河北省老年友善医院”等称号。2021年审批通过成为石家庄市首家互联网医院,被石家庄市医改办确定为“石家庄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医院。2023年被确定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市级试点医院。
为满足我院人才发展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信息在我院公众号发布。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我单位组织实施。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石家庄市东部医疗中心——藁城人民医院招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3、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技能条件及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一般为1987年12月12日至2005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地址:石家庄市东部医疗中心——藁城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医院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市府东路56号),报名邮箱:gcrmyyrlzyb@126.com。联系电话:0311-69150911。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
3、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
(2)本次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应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时,凡发现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将个人应聘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姓名+专业+联系方式”。经过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以邮件或电话告知的方式通知本人,未通过初筛的人员将不再告知。请及时查看邮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1、报名成功人员需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2、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
3、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
4、笔试有作弊、缺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5、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三)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2、采取面谈方式,时间5-10分钟,每名考生需现场回答面试问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组织若干名专家评委,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打分,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6、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四)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实施,在本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被举报取消聘用资格的或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按照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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