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城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职业经理人) | | 1 | 若干 |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3)本科及以上,具备招聘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无与履职相关的不良记录;(5)视野开阔、善于创新,具有正确业绩观,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二、专业条件(1)具有本科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2)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登记。(3)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输电线路工程、变电站建设工程),工程质量合格。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单机容量10万千瓦机组累计4台;11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700公里;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7座;11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200公里。相关业绩须在四库一平台可查询核验;入职后需配合提供业绩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结算审定单、相关发票等完整闭环资料。(4)掌握一定的客户与市场资源,具有较强业务开拓能力。 | 本科及以上 | 江苏 盐城市 |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