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基层公岗 | | 3 | 若干 | 具有临夏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符合招聘单位要求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3.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5.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6.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甘肃 临夏回族自治州 临夏县 | 详情 |
| 临夏县统计局 | 基层服务类岗 | | 2 | 若干 | 具有临夏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符合招聘单位要求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3.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5.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6.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甘肃 临夏回族自治州 临夏县 | 详情 |
| 临夏县土桥镇人民政府 | 土桥镇易地搬迁点基层公岗 | | 3 | 若干 | 具有临夏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符合招聘单位要求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3.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5.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6.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 | 甘肃 临夏回族自治州 临夏县 | 详情 |
| 临夏县土桥镇人民政府 | 社区保洁员 | | 2 | 若干 | 具有临夏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符合招聘单位要求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3.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5.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6.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 | 甘肃 临夏回族自治州 临夏县 | 详情 |
| 临夏县土桥镇人民政府 | 社区厨师 | | 1 | 若干 | 具有临夏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符合招聘单位要求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3.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5.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6.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 | 甘肃 临夏回族自治州 临夏县 |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