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1
用人部门
总师办
选聘岗位
安全总监
人数
1
岗位职责
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对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研究、编制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政策、规划,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程序体系;
2.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程序和管理要求的执行和落实;
3.协调政府部门、上级单位和公司领导、部门以及业务领域,建立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4.负责组织对安全生产行为、成效、结果进行评定,提出奖励或惩处的决定。
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理工类相关专业,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
2. 具备10年以上电力行业生产或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核能工程项目或运行核设施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熟悉安全管理体系,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善于处置突发事件;
4.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