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
海南
性别
不限
民族
不限
学历
中专(高中)及以上
专业
不限
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熟悉电脑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的运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六)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够运用所给材料;
(七)属于以下一类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 40 岁以上、男50 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 1 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经县就业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