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二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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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镇政府残疾人专职
1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乐东县残疾人联合会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2
岗位名称
尖峰镇政府残疾人专职
安置人数
1
工作内容
1.从事镇级残疾人事项相关工作。 2.完成县级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薪酬待遇
参照《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乐人社〔2021〕58号)标准
备注
报考条件
户籍
海南
性别
不限
民族
不限
学历
中专(高中)及以上
专业
不限
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熟悉电脑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的运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六)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够运用所给材料; (七)属于以下一类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 40 岁以上、男50 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 1 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经县就业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