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39
用人部门
纪委
招聘岗位
案件审理岗
招聘数量
1
岗位职责
1.负责集团纪委监督室和子公司纪委移送案件的审理、审核工作,提出处理意见,起草案件审理文书、报告;2.负责对党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追踪、检查、报告工作;3.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及归档工作;4.负责子公司执纪审查工作的咨询、答复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法律、审计等相关专业;具有党政国家机关副处级从业经历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3.2年以上医药行业纪检相关工作工作经验,从事纪检、政法工作的优先;4.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严守保密纪律;5.熟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纪检监察工作理论知识,熟悉信访案管程序及规定;6.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书面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独立工作能力、执行力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能够正常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