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9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工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2.中共正式党员优先;
3.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须具备副处级及以上实职资格,或具有正科级实职岗位累计4年及以上任职工作经验;企业人员须具有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岗位经历,或具有下一层级实职岗位累计 5 年及以上任职工作经验;
4.具有全面的财务专业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准则;
5.具有注册会计师(CPA)职业资格或者类似职业资格(如ICPA、ACCA、CFA等),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6.5年以上金融产业的政企对接、企业投融资、股权投资的管理运作经验,熟悉投融资、财务管理或资本运作工作,具有较强的项目评审和投资决策能力;
7.具有相关科研项目管理、技术推广、产业调研等工作经验,有重大项目成果转化成功案例者优先;
8.具有敏锐的战略眼光和投资触觉,掌握投融资渠道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