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年龄要求
40周岁
性别要求
不限
政治面貌要求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最低学历要求
大学本科
最低学位要求
不限
专业要求
不限
岗位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
1.学历需符合《监察官法》第十二条要求。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2年以上(可累计计算,下同)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含县市区委巡察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经历,并参与查办2起(含)以上大要案;(2)具有2年以上县市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经历,并参与查办2起(含)以上刑事案件;(3)现任员额法官或员额检察官。
3.安排在郴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岗位为执纪执法一线,需长期出差办案。
4.试用期为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