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公开招聘13名公办学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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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教师
1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10
报考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职业教育中心(江苏省宿城中等专业学校)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4
招聘岗位
高中语文教师
招聘单位名称
宿迁市宿城区职业教育中心(江苏省宿城中等专业学校)
岗位代码
10
单位经费来源
差拨
岗位类别
专技
岗位等级
专技十二
招聘人数
1
开考比例
1:3
备注
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年龄要求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7日至2006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相应学科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学历要求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
教育类
其他要求
1.取得相应学位。 2.具备与报考岗位一致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3.研究生为学科教学(语文学科)、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方向)专业。
专业技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