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安健环部
(共4人)
序号
4
岗位名称
安全经理/副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安委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执行安委会决议的情况;
2.组织制定基建期公司工作目标计划和贯彻落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按计划对项目的工程建设进行安全和质量目标管理、过程监督;
3.组织和参与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和参加公司安全例会,建立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网并定期组织召开监督网会,总结、布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5.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安全措施费的审查和其它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
6.定期组织并参加基建期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及安全大检查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汇报;
7.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做好事故的分析、统计、上报工作;
8.组织参加工程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消防等“三同时”评价、检查和验收工作;
9.完成对部门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客观评价考核部门员工工作;组织对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
10.负责基建期安全生产危机事件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印发年度安措计划,并对年度安措及反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11.负责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消防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数
1
职称或技能
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相关工作经验(年限)
1.具有10年及以上火力发电厂相关工作经验,具有5年及以上安健环相关工作经验;
2.其中应聘级别下一级以上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
3.有单机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项目基建工作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