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森林消防员招聘公告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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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队长
1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1
招聘单位名称
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岗位名称
副队长
招聘人数
1
岗位职责
1.协助队长组织和带领队伍开展森林防火巡查,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各街道、有林单位森林防火巡查和野外火源管理工作。 2.接受区和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调度,组织所属中队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接受区应急管理局的指挥调度,组织所属中队开展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等综合救援工作。 4.对街道、有林单位半专业、兼职森林巡防、灭火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培训。 5.协助队长做好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教育工作。 6.与区专职消防队伍建立联防联训、协同作战机制。
报考条件
基础条件
1.年龄应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8日后出生的)。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1)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消防工作4年以上。 (2)高中以上学历,从事消防工作8年以上(其中需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指挥管理经验)。 (3)高中以上学历,曾担任区级消防队伍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