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年龄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专业技术岗人员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学历或学位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专业条件要求
医学类专业
笔试专业科目
无
其他条件
1.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有普通本科院校(含综合性大学医学院<部>)或其直属教学医院、省属及以上层次科研院所、三级甲等教学医院(需有国家级住培基地)等单位从事科研、教学(含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及住培教学)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3.已聘用在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及以上管理岗位或聘用在九级职员管理岗位已满3年或十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