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无刑事犯罪记录;
4.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
35周岁及以下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学历
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位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专业
本科: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
研究生:会计学(会计)专业、工商管理专业、企业管理专业
其他条件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岗位职责涉及工作内容;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