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资格条件
①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
②专业:教育学、法学、管理学及上述学科门类所对应专业硕士、中国语言文学及学校自设相应二级学科(经教育部备案);在县级以上党委办公室(含政研室)、政府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或宣传部从事综合文稿工作满2年,或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满2年,或曾在全省机关公文写作技能大赛获奖的,可不限专业;
③年龄:32周岁以下(199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曾在全省机关公文写作技能大赛获奖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④中共党员;
⑤性别: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