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专业要求
本科:音乐表演(130201)、音乐学(130202)、音乐剧(130315TK); 研究生:音乐(专业学位)
岗位要求条件
1.踏实稳重,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主修美声唱法相关课程,具有五年及以上美声演唱工作经历;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艺术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开考比例
3:1
复试人员比例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