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一批)1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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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分院骨干教师
1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沈阳师范大学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巡视巡察分院骨干教师
报考地区
辽宁沈阳和平区
考试类型
教师
职位性质
专业技术
职位介绍
从事相关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工作单位
沈阳师范大学
联系电话
康老师024-86592986
编号
40
招聘方式
考核
招聘人数
1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公共管理类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位要求
硕士及以上
性别要求
不限
服务基层项目
不限
年龄要求
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