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主管机关
平原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主管部门(举办单位)
平原县应急管理局
岗位等级
九级以下
岗位性质
综合类
学历要求
大学专科以上
学位要求
不限
大学专科要求
文秘类、法律实务类、化工技术类、安全类、地质类
大学本科要求
化工与制药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化学类、安全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地质学
研究生专业要求
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法学一级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法律专业学位、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开考比例
1:3
面试类别
A类
咨询电话(0534-)
425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