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人公告(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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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2
7
招考人数
1:3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7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8
地区
长春市直
主管部门
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聘单位
长春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
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2
岗位等级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经费类型
财政拨款
招聘人数
7
招聘形式
笔试面试
进入面试比例
1:3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
笔试成绩占35%
备注
咨询电话
0431-811288900
纪检监督电话
0431-88777762
报考条件
性别
不限
年龄
35周岁及以下
学历要求
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学位要求
不限
所学专业
研究生专业为: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专业学位),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专业学位),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本科专业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育学,汉语言文学
其他要求
1.具有教师资格证;2.8年及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