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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职位表
语文教学法任课教师
语文教学法任课教师
1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文学院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单位
文学院
编号
27
岗位
语文教学法任课教师
岗位职责
1.承担语文教学法,中小学语文教材分析等课程教学工作;2.参与文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科研团队建设、实践教学等工作;3.完成文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报考条件
任职要求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2.二级学科为课程与教学论;3.具备从事本科生教学的知识和能力,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师德修养良好,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4.语言表达清楚、流畅、逻辑思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