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2
招聘单位
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岗位
驾驶员
招聘人数
6
不得报考情形(任一条件即不可报考)
1、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3、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不能通过政审的人员;
6、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的;
7、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
8、在各级招录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9、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10、患有重大疾病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11、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聘用及待遇
当班时间24小时驻勤,上20天休10天,轮休期间不提供住宿和三餐。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绩效工资和天津市规定的正常福利,转正后每月应发工资5800元左右。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发放每月应发工资的90%,无绩效工资。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应届生提供毕业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驾驶证(以上材料需同事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考核项目
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