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36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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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6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6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2
招聘单位
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岗位
驾驶员
招聘人数
6
不得报考情形(任一条件即不可报考)
1、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3、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不能通过政审的人员; 6、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的; 7、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 8、在各级招录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9、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10、患有重大疾病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11、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聘用及待遇
当班时间24小时驻勤,上20天休10天,轮休期间不提供住宿和三餐。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绩效工资和天津市规定的正常福利,转正后每月应发工资5800元左右。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发放每月应发工资的90%,无绩效工资。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应届生提供毕业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驾驶证(以上材料需同事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考核项目
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
报考条件
岗位要求及优先录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男性,18周岁至35周岁(1992年6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出生的); 2、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3、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1、A2或B2;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无心脏病、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精神疾病等不适于消防工作的疾病,无纹身、无烟烫; 6、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应具有适应集体生活、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7、热爱消防事业,责任心强,自愿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 8、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9、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10、无其他不适应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11、同等条件下,消防及其他部队退伍驾驶员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