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专业要求
社会学(0303)
社会工作(0352)
社会政策、社会心理学、社会治理
(均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岗位要求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 工作责任心强;
2.研究方向为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福利、社会治理、社会政策、社会发展、社会保障、社会心理学、劳动问题等相关领域;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报名教师岗位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项:
(1)近五年以来,主持过省部级科研规划项目1项及以上的;
(2)近五年以来,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有重大影响力的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的;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
(各项业绩认定的时间自2018年2月1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