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社会工作
人员
专业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公安学类、公共管理类、社会工作类、应用经济学类、理论经济学类
学历
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
学位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户口、年龄
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所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或5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40岁(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其他条件
中共党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较好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者优先;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专业加试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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