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社会工作
人员
专业
法学理论、政治学、社会学、人口学、社会工作、法律、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教育学、教育学原理、学前教育学、成人教育、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心理学、教育、应用心理、应用心理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汉语国际教育、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汉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网络与新媒体、公共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社会保障相关专业
学历
本科及以上
学位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户口、年龄
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其他条件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专业加试比例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