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对象
应届毕业生
学历要求
大学本科以上
学位要求
学士以上
大学专科专业要求
大学本科专业要求
法学专业
研究生专业要求
法学一级学科(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与经济、法律逻辑学、传媒与信息法学、人权法学、证据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司法鉴定、司法制度、法与经济学、法社会学、社会法学、公共政策与法律、法政策学、法政治学、社会治理法学、调解与仲裁、城市学、法行政学、法律政治学、法务管理学、公共政策与管理、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与党内法规、区域公共治理、社会政策与社会管理、司法鉴定学、文化、生态与社会协调发展、政治、经济与法律、政治社会学、组织管理与政策创新、马克思主义法学、生态文明学专业方向,含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性别要求
不限
户籍或生源地要求
无限制
政治面貌
不限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