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龙门县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县政府法律顾问)
单位名称
龙门县人民政府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并愿意以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协助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律师所在单位已纳入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库。
岗位职责
为龙门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应邀为龙门县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作学法辅导报告,以及为龙门县政府组织的全县性、专项性法律业务培训授课等。 为龙门县政府的日常政务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行政措施提供法律意见; 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修改、论证; 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项目法律文书; 审查以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政府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 协助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其他需要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参与或者协助处理的法律事务。